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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猪未成涉嫌犯罪 民企困惑如何破解?——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开听证纪实之一

陕西检察 2022-06-19

编者按

近日,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连续对三起拟不起诉刑事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。这三起案件分别是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妨害公务案,涉及到民营企业生存、毕业生就业和社会矛盾化解问题。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,这三起案件均犯罪情节轻微,犯罪嫌疑人有自首、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,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,拟对三起案件作不起诉处理。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,保障司法公正,提升司法公信力,落实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责任,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三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。



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开听证纪实之一


           养猪未成竟涉嫌犯罪

              民营企业困惑如何解?


本次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律师、村干部、社区群众代表等人参加,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出席,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参加听证。听证会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宋利军主持,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颖和办案检察干警参加。听证会上,检察官分别从三起案件的事实证据、犯罪情节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,向听证员阐述了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,现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和法治教育。听证员分别向犯罪嫌疑人提问并进行了讨论,律师、公安办案民警和群众代表先后发表了意见。

为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案件办理过程,我们以纪实的方式将三起案件的公开听证过程予以展示。


 

案情介绍



2020年3月,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某民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在电视新闻上看到,国家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新政策,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,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营商环境,保障合理用地需求,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、检验检疫、清洗消毒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,可以使用一般耕地,不需要占补平衡。

正因公司复工复产、转型发展而大伤脑筋的张某某,在观察到市场上节节攀升的猪肉价格,仿佛看到了无限商机。

他决定立即行动,开办一个种猪繁育基地。

说干就干,张某某很快就和某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,并请来一家勘测规划设计公司现场勘测土地,精心设计了种猪繁育基地的建设图纸。


图丨非法占地现场


2020年4月,张某某举行了种猪繁育基地开工仪式,还请来当地镇领导和社会名流为开工仪式剪彩。开工仪式结束后,张某某雇来的几台挖掘机就开始“轰隆隆”地开挖平整土地,忙乎了整整一天。

谁知第二天下午,公安民警就找上了门,告诉张某某,他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开挖平整林地,共毁坏防护林地7.55亩,采伐林木13棵,立木蓄积共计0.282立方米,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。

张某某不禁大吃一惊,面对公安干警,他疑惑地问道:“不是国家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养殖生猪,允许先行使用土地,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土地占用手续。我这咋就成犯罪了呢?” 


 

听证现场



张某某:“我是从电视、网络上看到国家政策支持我们民营企业养殖生猪,允许先行使用土地,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土地占用手续,真没想到自己会犯罪。”



检察官:“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还是要给你讲清楚。国家各部委对于支持生猪养殖是出台了不少政策,但是没有哪个政策规定允许先行使用土地,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土地占用手续的。2019年12月16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布《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生猪养殖使用宜林地的,可以由养殖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林地承包方或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,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,这部分宜林地按不改变林地用途使用,不占用林地定额。而使用除宜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,改变林地用途的,仍然需要报林业部门审批。宜林地指的是采伐迹地、火烧迹地、林中空地等荒山荒地,你占用的不是宜林地而是防护林地,依法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。”张某某:“那是我自己误读了国家政策,我认罪认罚,希望检察机关能从轻处罚,我们公司一定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,将种猪繁育基地项目继续办下去。”检察官:“现在请当事人暂时回避,由听证员讨论后发表意见。”



听证员一:“张某某的公司办养猪场是为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,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,之所以犯罪是因为法治意识淡薄,对国家政策理解错误,对张某某不起诉,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生存。”

听证员二:“新的土地管理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,具体实施细则还没出来,虽然张某某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认识错误,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一些法律政策的宣传不到位,也是导致犯罪的原因。”

听证员三:“张某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,疫情期间协助社区防疫也很积极,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,又认罪认罚,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。”



律师:“张某某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,犯罪后坦白且认罪认罚,有悔罪表现,建议对张某某不起诉。”


听证结果


听证员一致认为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犯罪事实清楚、办案程序规范、适用法律准确,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不起诉处理。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,宣布将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听证会后第二天,检察官对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公开宣告了不起诉决定。

来源: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群力工作室

文字:宋利军 刘颖

图片:张欣

编辑:段秀娇  校对:胡安辉  审核:祝长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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